2022年5月28日 星期六

《Who was Ruth Bader Ginsburg?》課程雜記

第一次得知 RBG 是在書林賴嘉綾老師的繪本生活樂讀會上共讀了《Ruth Bader Ginsburg: The Case of R.B.G. vs. Inequality》這本書,對這位美國的女大法官印象深刻,印象深刻的點有幾個,其中一個是她在婚後育有一女時去攻讀法律學位,一度遇到先生重病住院,於是顧自己的課業之餘,還跟先生的同學要筆記,陪著先生一起念不是自己課業的書,然後還保持名列前茅,這應該是女超人吧?!另一個印象深刻的點在於,她對事物雖然有明確的看法,但她總能盡可能要求自己中立去進行批判思考,想出最圓融的意見去倡議和說服他人,這真的是非常不容易的事。

這期最後一本書是《Who was Ruth Bader Ginsburg?》看完這本書我只有一個感想: This lady is amazing. 一位同學總結的很棒,她說 RBG 在求學、求職過程中遭遇過因為身為女性的不平等對待,但她並沒有馬上反抗或是灰心喪志,反而是積累到合適的時機再做出適當的回應,爭取到男女平權應有的權利和福利,最終做出許多對人權有保障、有意義的詮釋和行動。


RBG 跟之前討論過的人物相比,確實是比較沒有負面、爭議性的評論,於是老師就針對她任內通過的幾個知名的大法官解釋案例來討論。


一是 1996 Virginia Military Institute 這所軍校只收男生,宣稱已有另一所專收女生的大學,所以只收男生不違法。但兩所學校提供的課程內容並不相同,於是最後 VMI 被判是違法的,憲法支持性別平等。老師問我們對男女分校和合校的意見時,我就在想,我雖然從小到大都是男女合校,到了大學後才從同學口中聽聞男女分校會是怎樣的情況,也會想某些時候如果男女分開說不定也蠻好的(像是可以直接在教室換衣物之類的瑣事),但就一個人的健全發展來說,的確在成長的過程中不斷有機會可以練習和異性相處(特別是高中階段),我覺得對於進入關係和婚姻會是比較好的。


二是 1999 Olmstead v. L.C. 的案例,主張如果 mental disability 被判定回到社區是比較合適的照顧方式,那應該破除將這類人全關在一個單位或空間的設置。這個解釋通過之後,原本一些專收這類人的機構和專門學校就被解散,有特殊需求的家庭回歸到社區。即便公立學校設有特教班級,但只要父母認為自家的孩子在一般班級比較合適,那公立學校和老師是不能拒絕這樣的申請和要求,這點對於任課老師來說真的是會造成非常大的挑戰。可以說,基於人權利益良好的法案,會因為後續的配套不全或個別家長堅稱的權益,而可能有災難性的後果。


老師舉的例子讓我想到之前同學聚會時,聽到來自中學校園的一手觀察情況,有情緒障礙的孩子會因為某些因素被激發,做出干擾課堂進行或是自殘的行為,說真的對於其他同班的孩子來說,何嘗不是受教權受到侵擾?但很明顯的,法律保障這類學童的權益勝於一般學童。在這種情況下,老師要如何管理班級和進行常態教學?公立學校基層教師的無奈,恐怕在哪都一樣吧。


最後一個討論的例子是 Hobby Lobby 公司不願意提供員工墮胎手術的健康保險,這點 RBG 的說法真的是太無懈可擊,她主張如果因為宗教而不願意為員工付出某些健康保險的項目,那不同宗教有不同的主張,像是耶和華見證人教派反對輸血,基督科學教會反對疫苗注射,不同宗教派別有各自關於身體、健康的主張,這樣下去會沒完沒了。我聽完覺得美國勞工健康保險的範疇好大啊,我自己以前當勞工時都不覺得像是生產或墮胎之類的手術,我可以獲得來自公司幫勞工保的險中獲益多少啊。


最後我覺得 RBG 深信憲法,也深信憲法保證的基本人權和自由,因此願意為之起身而戰,且擁有批判性思考,不宥於自己支持的主張,反而是盡力透過各種面向的討論,達到她認為理想的結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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