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會玩才會學》是B612第三期台灣杉班讀書會的第一本指定讀物,據說之前這個主題的選書是《遊戲力》,但因為今年有舊生就換了一本。
在討論之前,Emma先分享了她對台灣實驗教育的認識和第一手的經驗,應證了部分我的理解和疑慮,但也開啟了我的認知,在現在多元入學方案下,並非實驗教育就無法進好大學,但也是要看小孩自身的意願和目標 ,以及家庭的支持。
這本書的英文名字是Free to Learn,封面上寫著「教育不應該是用逼的,而是玩出來的。」
第四章作者Peter Gray 羅列了義務教育體系的七大罪宗,讀書會的討論先針對這七項罪宗逐一討論,大家認同嗎?認同或不認同的理由分別是什麼?
罪宗一:無法以正當理由和程序拒絕
第一條就引發大家的熱議,有成員提到自學的審查,某個方面來說是為了保障小孩的受教權,畢竟有時會聽聞不肖父母把小孩關在家中忽視或虐待的新聞。
我的疑問在於,作者將義務教育的學校類比為監獄,「我們卻只根據年齡來囚禁兒童。」(98頁)享有自由等權利是要付出相應的代價的,法定成年年紀的訂定,不就是代表這個社會認為孩童在一定年齡之前須受到監護人的照顧和教導,但究竟可以用怎樣的判斷來證實法定成年年紀以下的孩童有能力為自己的行為負責?
就我所知,我媽媽在小學階段就得煮飯給全家人吃,自己收拾上學用品,帶著弟弟妹妹走路去上學,但我的小孩在現在有能力這麼做嗎?是我們沒有給予相應的環境讓他們發展出這樣的能力?我們小看了小孩嗎?
另一個讓我疑惑的是「罪宗五:干預合作發展並促進霸凌」,作者指出義務教育不能逃學的規定,讓在校受到霸凌者無處可逃。但霸凌的議題還包含很多不同的面相,不是容許學生在必要時有離開學校的自由就能解決。即便作者在這罪宗最後寫道「依照孩童的年齡分層囚禁,使他們無法避開騷擾他們的人;教導他們努力競爭和贏得勝利,只有比別人更好才是最高價值;以及在學校管理階層,拒絕他們發出任何具有意義的聲音……等,這一切的一切都是助長霸凌向外傳播的溫床。」(110頁)我還是覺得未免武斷了些。
其他的罪宗像是干涉個人責任與自我導向的發展、破壞學習的內在動機、抑制批判性思考等比較沒有疑義的獲得一致認同。
接著討論第六章提到的玩樂力:身體、語言、探索、創造、幻想和社交玩樂的生活實例,扣連到山的十堂課在爬山的過程中會引導小孩在爬山的過程中,在安全、不破壞環境的情況下尋找遊戲的點子和做法。
最後一題是:大人在小孩遊戲的過程中扮演怎樣的角色?因為第一題討論的太熱烈,二三題很快帶過,就我之前跟課的經驗,大人主要是引導、陪伴的角色,這是我第一次實習時有感自己不足之處。
讀書會的討論到此結束。
我閱讀時有個覺得奇妙的地方,應該說是我對作者真的不熟吧。裡面講了他所參與創辦的瑟谷學校的諸多優點,混齡學習的優點我以前真的沒有特別留意到。
也讓我想到兩小年紀還小的時候去參加過混齡的共學團,是以Free Play為主。確實在混齡自由遊戲的場景中,年紀大的小孩自然有機會帶領遊戲,並降低難度配合低幼年紀孩童的程度進行遊戲,讓參與者都覺得好玩,讓遊戲得以繼續下去。
可惜在小孩進到小學後,可以自由遊戲的共學時間幾乎被壓縮到沒有的時候,這本書提醒我是應該要再想辦法為小孩撐出這樣的空間,讓他們有機會在不同情境中長出各種能力和力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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